【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 宗旨:本會為國家社會作育英才及鼓勵優秀身心障礙青年勤奮向學,發揚殘而不廢精神,特設獎助學金以資獎勵。

二、 獎助金額及錄取名額:

學 歷

名 額

新台幣 30,000

515

(含專科三年級以上)

新台幣 20,000

1520


三、 申請資格:
1.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鄉鎮()公所核定低收入戶(里長證明不受理)之在學學生。
2.
在學資格認定: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休學、延畢生不可申請。
3.
學校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分數 75 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之四十內,且未有不及格之科目。
4.
學校操行成績:學期平均分數 80 以上
5.
年齡在 35 歲以下
6.
須具下列人士任一人撰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教育界人士推薦者。

四、 通訊申請: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
電話:(037)824-218 #246 賴小姐 (請於每週五 10:0012:00/13:0017:00 來電)
傳真:(037)824-365
地址:353 苗栗縣南庄鄉東村南庄 94-2

五、申請時間:113 3 01 日~3 20(以郵戳為憑)
  得獎公告:113 4 20 日前公告於本基金會網站
  頒發日期:每年視會務決定頒獎典禮日期


申請表及更多申請相關資訊請參考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