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述「特殊教育服務績優個人獎」獎勵措施如下,有意申請者請參考簡章(如附件)並於期限內提出報名。
甲、大專校院從事特殊教育服務與輔導人員
乙、運用校內外特教及普教資源促進融合教育推展之大專校院教師或行政人員
有意申請個人獎者請備妥「特殊教育服務個人獎申請表」(附件2)及「教育部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3)之書面資料及電子檔(PDF檔),經所屬學校審查通過並推薦,於113年5月17日前函報南投縣立大成國民中學報名,再由南投縣立大成國中彙整後函報本部辦理複選。
A.推動「特殊教育支持服務與輔導工作計畫」事項,占30%
B.推動特殊教育與促進校園融合工作具體績效,占25%。
C.校園事件處理情形,占25%。
D.校內及社會資源運用,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