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
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處於經濟弱勢的視障學生。
●申請資格
●應繳證件
1.申請書
下載網址:https://www.tfb.org.tw/web/about/news_in.jsp?no=NP1721020525505
2.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正反面影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
4.最新學期成績單影本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收件時間
第二期:每年八月一日截至九月底(9/30) 逾期不受理。
●錄取日程與規定
1.收件截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2.以清寒程度為優先考量
詳細規定可洽詢窗口
愛盲基金會社工員 林思妤
電話(02)23616663 轉 8915
電子郵件 0590@tfb.org.tw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